反對本港設「同股不同權」制度 貝萊德:會損害股東權益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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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希望引入「同股不同權」制度,吸引科技公司來港上市。不過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亞太區公司管治及責任投資團隊負責人Pru Bennett直言,就算有這制度,都必未可以吸引科企來港上市。

認為「同股不同權」損害股東權益

Pru Bennett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表示,集團並不支持「同股不同權」制度,認為會損害股東權益。

貝萊德認為,科企到美國上市的主因並不是「同股不同權」制度,如果亞洲市場要引入此制度,就要做好保護投資者措施,提防維權股權侵襲。(路透社)

有意見認為,本港沒有「同股不同權」制度,所以錯失了阿里巴巴、百度等內地科企。Pru Bennett認為,就算有此制度,主要科技初創企業都會選擇紐約上市。

美國上市理由很多 「同股不同權」非主因

「企業特別是內地科網公司,選擇到美國上市有很多原因,『同股不同權』與投票權比重等因素是其中之一,但我不認為是主要原因。」

要有保護投資者措施 小心維權投資者侵襲

她續指出,如果香港引入「同股不同權」制度,可能會帶來很大麻煩。「激進股權維權人士例如美國對沖基金Elliott Management ,近年陸續進軍亞洲。由於亞洲多數股權由大股東控制,這些維權股東難有行動。」

Pru Bennett認為,如果香港及新加坡要引入「同股不同權」制度的話,一定要增加保護投資者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