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只租不售地皮 發展商要持有物業70年 不得轉讓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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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發出通告,推出一幅只租不售地,發展商需要持有物業長達70年。

房產租期不得超過20年 租客不得轉租

地皮為龍華A811-0323地段,無論是住宅還是商業物業,發展商均要持有70年,不得分戶登記,不得銷售、轉讓。項目完工並驗收後方能招租,發展商要提供裝修,房產單位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而租客不得轉租出去。

如果發展商破產或其他原因必須轉讓,也要整個項目轉讓,物業條件不變。

配建人才住房 與租賃住房反比例加減

地皮位於龍華區民治街道,土地面積約2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9.02萬平方米,另外要配建面積27,060平方米「人才住房」。實際面積要之後才決定,如果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積增加,租賃住房面積就會相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