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諮詢市場 改善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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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今日起諮詢市場兩個月,內容包括微調場外衍生工具制度及規定持牌法團須妥善管理關連人士的財務風險承擔。

包括提供產品、意見及結算服務

今次諮詢針對目標是場外衍生工具產品交易或就場外衍生工具產品提供意見的受規模活動,以及為這些交易提供客戶結算服務。

證監會建議提出的修訂,包括收窄上述活動的範圍,不再涵蓋非金融集團的企業財資活動,以及不涵蓋交易後多邊投資組合壓縮服務等。

證監會諮詢市場有關場外衍生工具的監管調整建議,當中包括關連人士的財務風險承擔。(資料圖片)

是次諮詢還涉及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的風險紓減、客戶結算、紀錄備存和其他操守規定,以及新的場外衍生工具制度下有關牌照費用、保險、勝任能力及培訓規定。

場外衍生交易是指不經中央結算場所的衍生工具交易,例如掉期息率合約或不交收遠期合約。

改善監管制度 加強風險管理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這些建議是一套全面改革方案的一部份,改革的目標是改善香港的場外衍生工具活動監管制度,及加強管理在與關連人士進行交易或業務往來時的操守及財務風險。證監會與多家其監管機構緊密合作,制定了一套法律及監管框架,以實踐二十集團有關改革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承諾,而香港已在這方向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