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爭奪戰】郭曉群投票權被主席判無效 台灣蔡家先勝一仗

撰文:陳嘉碧 梁煥敏 余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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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1019)今日舉行特別股東大會,表決是否罷免集團總裁吳榮輝、曹貴子等8名董事。康宏大股東之一、佳兆業﹙1638﹚少東郭曉群今日也有派代表到場投票,惟過程中出現戲劇性的發展,郭曉群的投票權被康宏主席陳志宏視為無效。由於吳榮輝等人是代表另一康宏大股東台灣富邦蔡家一方,其得以留任,意味蔡家目前在康宏董事會中保持相當大的話語權。

主席排除有問題投票權

台灣蔡家成功「突襲」,打的是「法庭牌」。早於本月18日,由台灣富邦金控前高層吳榮輝任總裁的康宏已在向高等法院呈交的入稟狀中,指控郭曉群和另一名主要股東陳佩雄的康宏持股,部分是從康宏執行董事曹貴子的一致行動人士收購所得,質疑曹和郭、陳之間有協議,三方屬關連人士。康宏當時提出,郭曉群與陳佩雄的康宏股權不當獲得,要求法院限制郭氏及相關人士的投票權。

陳志宏在特別股東大會後發言稱,股東會開得還是順利,所有股東向他和他團隊發問。他表示總體上提出的議案是順利的,又指衡量近日所有事情,包括高院已立案的案件,就「某些股東」所持有的股份的暇疵和疑問,經過其法律團隊、監管部門和各方商討,他行使了公司章程第74條,執行他的職責,將有疑問的股東股份,按照他的判斷把其排除。

陳志宏﹙右三﹚稱與律師團隊及監管部門溝通後,行使主席職責排除有疑問股東的股份。﹙羅君豪攝﹚

郭曉群代表︰主席理據非常薄弱

代表郭曉群的發言人則表示,主席理據非常薄弱,因兩張狀紙已入稟法院,故對郭有關票數被擱置,形容是「未審先判」的情況。

發言人指法院未比任何決定,郭目前為普通股東,票數和股份為有效的。而主席在高院未頒令,不把郭的投票計算在內,為不公平的情況。加上,其中一張狀紙由董事局作出,董事會是有絕對優勢,使用同一理據,懷疑郭的股權有效性,令今次股東大會無法罷免他們﹙董事﹚,是一個粗暴的行為。

郭曉群發言人指,郭曉群的投票權被主席視之無效,理據非常薄弱。﹙梁煥敏攝﹚

「深圳幫」持股佔優    惟未能掌控董事局

目前,康宏主要股東明顯然分成兩大陣營。一方是佳兆業﹙1638﹚少東郭曉群﹙「深圳幫」﹚,其康宏最新持股量約29.91%;另一投資者、在康宏入稟狀中被指與郭曉群有關的陳佩雄亦持有康宏約7.26%權益,兩人合共持股量達37.17%。另一方則是,擁有康宏29.98%股權的富邦金控大股東蔡氏家族﹙「台灣幫」﹚。

雖然郭曉群及陳佩雄兩人持股比蔡家多,但因為在董事會中缺乏足夠的「代言人」,料較難左右康宏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