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證監會簽署 期貨監管及執法合作備忘錄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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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證監會共同宣布,正式簽署《有關期貨事宜的監管及執法合作備忘錄》。

加強監管跨境衍生產品、期貨交易所與從業員

證監會表示,該備忘錄有利加強雙方在跨境衍生產品、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營機構及從業人員等方面的監管協作、執法合作及信息交流,有助於推動內地與香港期貨市場的健康發展。

中港證監會首於1995年7月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考慮到近年來兩地期貨市場之間的聯繫日趨緊密,以及雙方監管合作的現實需要,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認為有必要修訂1995年的備忘錄。

今次簽署備忘錄,正是為了取代1995年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