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風暴】郭曉群發傳票 要求重開股東大會並計入郭股份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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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環球(1019)發出通告,指收到郭曉群發出的傳票,要求宣布2017年12月29日舉行的股東大會上,不計算郭曉群44.68億股的投票權的做法,是非法及無效,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忽視、削弱或約制原告人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

康宏環球收到來自郭曉群的法庭傳票,表示會根據維護公司利益原則抗辯。(資料圖片)

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忽視或削弱郭的權利

通告指,郭曉群向公司及4名執行董事發出原訴傳票,要求在上述股東特別大會上的第1項至第5項及第7項普通決議,應計入原告人股份,以及正式通過有關決議案。又要求宣告會上第15項及第16項普通決議案理應在2017年股東特別大會上表決。

另外,宣告在股東大會上撤回第9項及第11項普通決議案是錯誤地作出,是無效及不具法律效力。亦宣告撤回第14項普通決議案為錯誤地作出,以及無效及不具法律效力。

最後是頒令重新召開2017年股東特別大會,並在會上表決第9項、第11項及第14項普通決議案,並在投票時計入原告人股份。

康宏環球表示,答辯人將秉承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對原訴傳票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