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香港入稟向政府追討牌照 公司:不便透露金額

撰文: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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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電香港(0215)旗下3香港表示,今日已入稟法院,向律政司司長及通訊事務管理局,追討自1995年至2018年期間多交牌照費。

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3香港表示,不便透露有關金額或其他事宜。

終審法院去年12月裁定通訊局無權向電訊商收取額外且實際上等同稅收的費用,所收的牌照費不應被視為庫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