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對一間事務所及兩名會計師譴責及罰款

撰文: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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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會計師公會公布,轄下紀律委員會對國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鄭中正及執業會計師黎德誠作出譴責,並命令三名答辯人分別須繳付罰款40萬元、30萬元、30萬元。三名答辯人另須共同及各別繳付紀律程序的部份費用300萬元。

國衛曾是目前正在進行清盤程序的大發証券的核數師。於2003年度的合規報告項目中,鄭中正為項目合夥人,於2004年度及2005年度的合規報告項目中,黎德誠為項目合夥人。2006年,證監會發現大發挪用客戶的資產。由於有關發現,證監會將個案轉介予香港會計師公會。

經聆訊後,紀律委員會裁定三者12項投訴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