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放寬金融改革法 減少規管中小型銀行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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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通過放寬於2008年金融海嘯後制定的《金融改革法》(Dodd-Frank Act),減少對中小型銀行的限制。目前法案只待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簽署通過,最快可於本周內落實。

修例未大幅改動法案內容

美國眾議院以258比159通過放寬於2010年制定的《金融改革法》,減少對地區中小型銀行業務及規模擴張的限制,包括將「具系統性風險銀行」定義的門檻提高,由原先的500億美元增至2,500億美元,以及放寬中小型銀行在交易、借貸與資本方面的要求。此次修例未有大幅改動《金融改革法》內容,沒有放寬對大型銀行的規管,亦不涉及更動政府接管金融機構的權力、規管衍生產品等條文。

眾議院議長、共和黨人瑞安(Paul Ryan)表示,此次修例是解除美國經濟過度監管的重要一步,修例同時獲部分民主黨議員支持,預料可鼓勵借貸及推動美國經濟。反對該修例的議員則稱,放寬監管只對華爾街及大型銀行有利。

美國國會於2010年通過《金融改革法》,收緊對銀行業務的監管,以防止金融危機再度爆發。由於特朗普於競選總統時一直鼓吹放寬對金融業的監管,以推動經濟增長,此次修例被視為是特朗普的政治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