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CDR申請 中證監反饋意見達2.4萬字 涉同業競爭、優先股等

撰文:黃捷
出版:更新:

小米申請CDR回歸A股,據報中證監已就有關申請提出反饋意見,內容長達30頁紙共2.4萬字,當中設有84個大問,而每個大問中還有多個小問,反映中證監全面從嚴監管的態度未變。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排名愈前的問題愈重要,靠前的幾個問題包括︰小米尚未獲得部分互聯網經營資質、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同股不同權的公司治理問題、優先股及上市對賭、上市前夕雷軍獲得的大額B類普通股股權激勵等。

報道指,小米於的預披露更新對上述問題進行了相應補充。

據報中證監已就小米CDR申請提出反饋意見,內容長達30頁紙共2.4萬字,當中設有84個大問。﹙路透社﹚

就小米目前尚未取得遊戲和線上閱讀《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報道指公司的回應是,遊戲、線上閱讀、視頻、新聞等業務的相關資質缺失均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

回饋意見第二條針對的是同業競爭,包括公司向金山雲採購雲服務、關於歡聚時代(YY)和獵豹移動、小米與關聯方開展相同或相近業務等。對此,小米創辦人雷軍在預披露更新文件中對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進行了細化和完善。

內媒報道,雷軍在預披露更新文件中對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進行了細化和完善。﹙路透社﹚

關於優先股,回饋意見提出,在招股說明書中補充披露優先股總數及佔比,每輪優先股融資額、估值、優先股融資總額,實現「合格上市」的依據,又要求發行人提供公司章程和優先股協議中關於實現合格上市的有關條款和內容。

此外,回饋意見亦涉及小米財務,指2015年、2016年,公司收入整體平穩,2017年大幅上升;2015年至2017年,公司毛利率逐年大幅上升。但與此同時,公司的存貨餘額和應收賬款餘額也大幅上升,幅度遠超收入的增長。回饋意見提出,要求發行人說明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