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創新企業上市審批將更嚴格 要求IPO合理定價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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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宣布推遲CDR(中國存託證券)上市申請,內媒引述中證監發言人指,當局不會對創新試點企業上市或CDR放鬆審核,並明確要求企業合理估值及定價。

《中國證券報》引述中證監發言人高莉指,無論是一般IPO企業,還是申報試點企業,中證監均會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企業更須從保護投資者利益出發,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並結合創新企業投入大、風險高、易被顛覆等特點,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風險。

將全方位審批創新試點企業

高莉指出,中證監將對試點企業從財務和非財務角度全方位審核,其嚴格程度較一般IPO企業要求更高,需要符合主體資格、獨立性、規範運行、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等多維度發行條件。報道引述消息人士報道,中證監監對企業的審核,不僅局限於審核書面資料,亦將通過各種有效手段掌握全面情況。

報道又指,中證監已明確要求創新試點企業發行人及其承銷商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和風險約束機制,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認真研究、審慎報價。要求機構投資者保持應有的獨立、客觀、審慎,實現試點創新企業的合理估值和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