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新上市制度助鞏固香港集資中心地位

撰文:余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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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隻以「同股不同權」形式上市的小米(1810),今日完成公開發售,但市傳超購倍數不足3倍,將在7月9日掛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香港最近推出的新上市制度,有助鞏固本港集資中心的地位。

陳茂波在同一場合表示,香港是連接內地和世界的渠道,在國策「一帶一路」中佔有戰略地位,提供新股發行和債券等集資平台,又能提供高端的專業服務,本地的普通法制度有助企業處理法律問題及解決商業糾紛。

陳茂波又指出,港府各個財金部門正改進本港營商環環,推動香港成為債券發行和綠色金融中心,證監會已為有意在港上市的基建公司訂立規則,金管局旗下的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IFFO)則吸引了全球逾80個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