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下令出口商半年內滙回出口所得資金

撰文:鄺月婷
出版:更新:

新興市場國家面臨貨幣危機,均絞盡腦汁促使資金回流本國。為挽回里拉跌勢,土耳其下令出口商需於6個月內,將出口所得資金滙回國內,承包公司則須在一年內將出口所得滙回國內。

根據外電報道,當地政府公報法令指,出口商要將出口所得資金滙回國內時,80%資金必須交存一家銀行。

上述法令有效期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