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縮短IPO重組間隔期 由3年減至6個月

撰文:陳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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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宣布,將IPO被否決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由3年縮短為6個月。

中證監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為防止部分資質較差的IPO被否決企業繞道併購重組登陸資本市場,前期證監會對該批企業籌劃重組上市設置了3年的間隔期要求。但考慮到IPO被否決原因多樣,在對被否決原因進行整改後,不乏公司治理規範、盈利能力良好的企業,為回應市場需求,中證監統一被否決企業重新申報IPO的監管標準,支持優質企業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推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將IPO被否決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縮短為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