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夜》不敵網購巨頭 美法院禁杜拜「阿里巴巴幣」

撰文:林樂謙
出版:更新:

內地電子商務巨頭阿里巴巴,與發行加密貨幣「阿里巴巴幣」(Alibabacoin)的杜拜公司之間的法律爭議再有新進展。據《華爾街日報》報道,阿里已獲美法院頒令禁該貨幣使用「阿里巴巴」商標。

阿里在今年4月提訴,指控虛擬貨幣公司Alibabacoin Foundation(簡稱ABBC)以發行阿里巴巴幣籌資超過350萬美元(約2,730萬港元),認為使用「阿里巴巴」的註冊商標是刻意造成混淆,讓消費者誤認為阿里巴巴幣與阿里巴巴集團有關,或有阿里巴巴集團的認可。

法官批准頒佈初步禁令

ABBC其後向法院回應,表示無意試圖侵權,又指中國已在去年9月禁止首次代幣發行(ICO),外界並不會誤會兩者關係。公司又指「阿里巴巴」名字取自中東著名故事《一千零一夜》,令人聯想到魔法、金幣、和「芝麻開門」等想法,這個名字不應被獨佔。

美國紐約南區法官在判詞指,阿里巴巴集團要求頒下初步禁令的申請獲得批准,將禁止被告在美國任何地方使用「阿里巴巴」為商標,包括單獨使用或與任何文字、術語、名稱、標誌或設計結合使用,也禁止任何存在混淆性相似或可能損害阿里商標獨特性的標記、圖像或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