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因應中國國情 房產稅改革不能照搬外國做法

撰文:鄺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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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撰文指出,中國房地產稅改革遲遲未出,拖延時間愈長,公眾對稅收的焦慮和不安情緒就會愈來愈嚴重。中國國情令房地產稅改革不能照搬外國徵收房產稅的做法。現階段,中國特色的非經營性房產稅,只能是個人住房調節稅(住房消費奢侈稅)。

經營性與非經營性房產 宜分開徵稅

劉尚希認為,中國應按照收入來設計個人房產稅,也應分開來考慮經營性房產的徵稅和對非經營性房產的徵稅,以便發展房產長期租賃市場。另外,當局應因地制宜制定方案,政策也要留有餘地,即使有問題,中央也可以去糾正。

劉尚希表示,房產稅涉及房地產稅制、房地產稅費制度、地方稅體系以及整個稅制,故政府應把房地產稅改革設計,與整個稅制綜合考慮。未來仍需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具體徵收方法,包括產權確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徵稅方式、程序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