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設人民幣跨境業務 區內銀行可向境外機構發人民幣貸款

撰文:林樂謙
出版:更新:

中國逐步開放市場,以應付貿易戰帶來的壓力。中央政府公布,將支持自貿易區改革並推出一系措施,包括支持自貿區依託適合自身特點的帳戶體系,開展人民幣跨境業務,亦鼓勵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境外機構和境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

中央又支持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業務,或申請與具備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等。在與台灣有密切經貿往來的福建自貿區,國務院允許當地機構以人民幣與新台幣直接清算,以及允許境外機構境的外匯帳戶辦理定期存款業務。

人行研究局局長徐忠表示,鼓勵自貿區先行先試,下一步將取消銀行外資持股比例限制、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範圍,在自貿區內進行優先落地。未來將進一步放寬金融業市場准入,探索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