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民銀資本前身保興資本 無盡快披露內幕消息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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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宣布,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民銀資本(1141)展開研究程序,指該公司並無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披露內幕消息。

證監會指出,民銀資本在涉嫌違返上述法定企業披露規定時,名為保興資本。當局又指出在審裁處對保興資本的6名前董事展開研訊程序,指出有關董事罔顧後果或疏忽的行為,導致該公司涉嫌違反企業披露制度的條文,又指相關人士在關鍵時間並無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以確保設有妥善措施,防止有關涉嫌違規行為。

證監會指出在關鍵時間內,保興資本時任6名董事包括前行政總裁兼公司秘書孫益麟﹑前主席孫粗洪﹑前執行董事劉勁恒,以及3名前任非執行董事黃真誠﹑翁以翔及黃國泰。

6名前董事無切實盡快披露資料

證監會發現上述6名董事於2014年10月13日透過電郵,收到保興資本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的5個月未經審核綜合管理帳目(8月份帳目)。在8月份管理帳目顯示,保興資本在截至今年8月底止的5個月,錄得累計溢利為8.38億元,即表示與截至2013年9月底止的財政年度上半年虧損1,200萬元,及截至2014年3月底止的整個年度錄得4.17億元溢利而言,財政表現有顯著改善。

證監會指出保興資本延至2014年11月7日,就其截至2014年9月底止中期業績的財政表現發出盈利預告的公告時,方向公眾公布其財政表現改善的消息。

證監會指出在8月份管理帳目中﹑與保興資本截至2014年8月底止首5個月期間的財政表現有關的資料,構成內幕消息。因此有關內幕消息應在上述6名董事於2014年10月13日獲悉後,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