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自願延長禁售顯承諾 證監會指可能屬「啤殼」預警跡象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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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表對聯交所規管上市事宜表現檢討的報告,撮述證監會在2018年度就香港聯合交易所(交易所)於2016年及2017年的規管上市事宜表現進行檢討後的主要結果及建議。

其中,報告提到在某些個案中,上市部或 GEM﹙創業板﹚上市審批小組對公開招股﹙IPO﹚申請人可能屬於潛在空殼公司感到特別關注,並向上市委員會尋求指引。然而,個案檔案並無記錄上市委員會就該等特別關注事項所作出的討論,結果該委員會不清楚該等關注事項是如何處理。

證監會建議,交易所應檢討其作業手法及程序,確保上市部或GEM上市審批小組所提出的關注事項獲得處理,及將有關決定的理由適當地以文件記錄下來(不論該委員會是否認同或駁回所提出的關注事項)。

質疑此舉要令交易所安心 是啤殼手段

另外,在某些個案中,上市申請人的控股股東在交易所沒有作出相關要求下,自願地將禁售期延長,以證明其對上市有更大的承諾。證監質疑這做法是否能令交易所對申請人的上市意圖感到安心,並認為,自願延長禁售期可能是那些涉嫌製造空殼公司﹙「啤殼」﹚人士的手段,試圖藉此利用交易所的明確測試方針來達到他們將空殼公司上市的目的,因而可能屬於預警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