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專利戰勝高通 毋須於美國禁售iPhone

撰文:賴啟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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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製造商高通(Qualcomm)與蘋果(Apple)之間的專利已進行多項訴訟,導致在個別國家或地區,部份iPhone型號被禁止出售。不過最新在美國進行的訴訟,蘋果目前毋須於美國禁售個別iPhone型號。

負責裁決的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作出兩項裁決,其中初步認為蘋果侵犯了高通提高下載速度的專利,頒布無約束力決定,建議禁止iPhone 7,8和X型號,惟關於電池省電功能的專利則判蘋果勝訴,頒布有約束力決定,蘋果部分iPhone型號毋須於美國禁售。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於美國時間周二(26日)就兩間公司的專利訴訟作出裁決,蘋果否認侵犯了高通的任何專利,並聲稱高通正試圖將其唯一的美國競爭對手排除在市場以外。Apple認為,這將阻礙5G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

兩宗裁決頒布 兩者股價出現逆轉

在第一項裁決中,委員會認為部分蘋果採用英特爾(Intel)生產晶片的iPhone侵犯了有關高通提高下載速度的專利,頒布一項無約束力決定,建議禁止使用英特爾生產晶片的iPhone 7,8和X 3款型號。

而第二項裁決中,委員會認為蘋果並無侵犯高通一項電池省電功能的專利,頒布一項有約束力決定,不對部分iPhone產品實施進口禁令,決定頒布後,代表蘋果的iPhone產品將不受禁令影響。委員會認為高通一開始就不應該獲頒有關專利,因此並不存在蘋果是否侵犯專利,或者被禁制產品銷售是否公平的問題。

兩間公司專利糾紛持續

在這場持續兩年多的法律糾紛中,2間公司在全球提起大約80宗訴訟。高通希望取得一場勝利,促使對iPhone頒布進口禁令,從而在與蘋果的技術授權談判中取得更大的優勢。高通表示,由於2家公司圍繞高通專利的價值存在分歧,Apple已經拖欠數十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未有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