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架車起家 發展成千億電召車王國 齊看Uber上位旅程

撰文:賴啟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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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Garrett Camp(左)與Travis Kalanick(右)出席巴黎一個網際網路峰會後無法找到的士,最終花800美元聘請私人司機,引起兩人冀以低成本方法尋覓私人司機。 (互聯網圖片/路透社)
2009年︰Uber前身名為「UberCab」,剛開始時Uber只有一輛車,是由Uber直接聘用的司機駕駛。(Uber Facebook圖片)
2010年上半年︰Uber推出測試版,同年正式於三藩市推出。起初只有「UberBLACK」的豪華房車供乘客預約,並參考倫敦的士風格,司機需穿西裝提供服務;車費為的士的1.5倍。(互聯網圖片)
2010年下半年︰高盛、基準資本(Benchmark Capital)及Bezos Expeditions等多名投資者及公司注資,金額約4,900萬美元。(資料圖片)
2011年︰首遇法律挑戰。遭三藩市規管交通部門發出禁令,指「UberCab」沒有出租車牌照,Kalanick未有理會之餘,將公司改名為Uber,向當局稱這是一家連接獨立司機的技術服務公司。(Uber Facebook圖片)
2012年︰推出UberX服務,使用非豪華車輛提供服務,較UberBLACK平35%。同年Uber進入英國倫敦市場。(Uber Facebook圖片)
2013年︰Uber允許司機開始使用私人車輛加入UberX提供服務,惹來UberBLACK司機不滿。同年業務擴展至亞洲,於新加坡、台北正式營運。(Uber Facebook圖片)
2014年,Uber進行第四輪及第五輪募資,估值突破400億美元。同年擴展至中國北京營運。同年6月於香港成立優步 (Asia) Limited及優步 (Hong Kong), Limited。(陳焯煇攝)
2014年8月︰於美國推UberEATS送餐服務,提供餐飲外送服務,與世界各地餐廳合作,使用者可以使用手機應用程式在線上訂餐。(Uber Facebook圖片)
2015年:的士拒載等問題,促使香港社會樂見Uber出現,惟其運作模式與香港法例有所抵觸。若經發現有人提供白牌車服務,可判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三個月。警方亦曾放蛇,拘捕多名Uber司機。(林若勤攝)
投資推動署被指曾協助將Uber引進香港,並於2015年5月在網頁中以「成功個案」介紹Uber,其後內容被移除。署方回應指,由於Uber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會按一貫政策在網頁刪除其個案。(資料圖片)
2016年1月:兩名Uber司機被判罰款7,000港元及停牌一年,成為香港首宗入罪案例。(江智騫攝)
2016年8月︰滴滴出行通過換股方式收購Uber中國,交易完成後,Uber成為滴滴的最大股東。(新華社)
2016年10月14日,UberEATS送餐服務正式於香港推出,首輪服務於港島北、中西區及灣仔等地方推行。(Uber Facebook圖片)
2018年4月19日晚,一名Uber司機載客期間,駛至九龍城附近時越過對面行車線,與一輛的士相撞,50歲許姓Uber司機送院後證實不治,成為香港首宗Uber致命車禍。(資料圖片)
2018年7月,28名司機被控「駕駛汽車以作 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名成立,全部被判罰3,800至4,500港元不等。(資料圖片)
2019年1至3月,傳出Uber與的士租車公司合作;其後天誠汽車集團「甩底」,未有出席記者會,並指業內有不少反對聲音,雙方合作告吹。(資料圖片)
2019年4月︰Uber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上市申請,計劃於紐交所掛牌,代號為UBER,集資額10億美元,料5月初上市。(資料圖片)
2019年4月︰Uber向合資格司機派發現金紅利,香港司機亦有得分,視乎司機接載客人次數,分紅100、500、1,000或1萬美元。(Uber Facebook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