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獲法庭延長凍結涉操縱正利股價人士資產 合共1.25億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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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指出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展開對一群本地及海外投資者的法律程序,懷疑他們透過一項規模龐大及經仔細安排的操縱計劃,操縱在當時在創業板掛牌的正利控股(當時上市編號為8318)。

證監會指出該法律程序於2019年7月11日展開,為確保有足夠資產履行可能由法院作出任何回復原狀令,同時申請了緊急臨時強制令,以保障因涉及正利可疑交易而影響的對手的利益。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廖文健昨日命令,於2019年7月15日向證監會頒布的臨時強制令將繼續生效,以凍結由15個本地及海外實體持有的不多於1.249億元資產,金額相當於他們及其代名人在被指涉及正利股份操縱活動中的合計利潤。針對多個海外實體的強制令涵蓋他們在全球的資產。

正利股價單日曾大跌九成

證監會申請的臨時強制令是對20名人士及公司實體展開法律程序的一部份,當局指出相關人士曾構思﹑執行或以其他方式參與一項操縱正利股份的計劃,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

證監會指出該項操縱計劃在正利於2016年3月29日上市已被策劃及展開,並持續超過5個月,令正利股價及成交額在2016年3月29日至9月6日期間,以人為方式飆升,導致正利在當年9月7日大跌90%。

證監會亦正尋求法院向被告作出命令,飭令他們在法院裁定被告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相關條文的情況下,須交出他們的利潤/或使受影響的對手方回復至交易發生前狀況。原訟法准進一步頒令,針對15名被告的臨時強制令將會繼續生效,直至就有關訴訟展開實質聆訊或指示聆訊,或另行頒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