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利股份虛假交易案 證監會已取得逮捕手令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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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應證監會提出的申請,已對何銘軒(男)及孫文(男)發出逮捕手令,因兩人早前沒有就串謀對正利控股﹙3728﹚的股份進行虛假交易的控罪出庭應訊。

證監會指稱何及孫連同另外三名被告於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間,串謀造成正利股份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表象,觸犯了刑事罪行。

證監會向法院指出,何及孫是有關操縱集團的部分主要成員,他們在證監會的調查展開後,分別自2017年3月及2019年7月起已沒有返港。

法院於2020年8月13日的聆訊中批准上述另外三名被告保釋,並將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24日,以等候下一步在原訟法庭進行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