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宣佈:城市反哺農村土地收益50%予農村

撰文:于小龍
出版:更新:

9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簡稱意見)。中國經歷71年的經濟發展、工業積累和城市建設,終於開始實現工業對於工業,城市對於農村的反哺。

綜合《新華社》和中國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該意見要求,通過調整中國土地出讓收入城鄉分配格局,來集中支持鄉村振興重點任務。到「十四五」期末(2025年),以省(區、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這意味着,過去幾十年以來,中國為了發展工業、強大國家,用農業補貼工業,用低價贖買、徵用等方式取得農村土地,用來補貼城市,實現城市資本原始積累的時代即將過去。

對此,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表示,長期以來,中國土地的增值收益儘管大多取之於農村,但是主要用之於城市建設和工業化發展。僅從2013年到2018年的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全國的土地出讓收入累計高達28萬億元(人民幣‧下同),扣除成本性支出以後,土地出讓收益是5.4萬億元,佔到了土地出讓收入的19.2%。土地出讓支出用於農業農村資金合計是1.85萬億元,僅佔土地出讓收益的34.4%,佔土地出讓收入的6.6%,用在城市建設的比例比農村要高得多。這是造成農業農村建設投入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

目前,中國土地出讓收入一年要達到6萬億元至7萬億元。如果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就相當於對農業和農村經濟多增加600億元至700億元的投入。韓俊表示,現在中國城鎮化水平已經超過了60%,已經到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發展階段了,到了該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用於「三農」的時候了。

按照意見要求,中國政府將按照「取之於農、主要用之於農」的要求,調整土地出讓收入城鄉分配格局。對於土地出讓收益的計提和用於農業農村的比例,意見規定了兩種計提方式:一種是各省(區、市)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的比例在2025年末要達到50%以上,如果計提數小於土地出讓收入的8%,則按不低於土地出讓收入8%計提。第二種是按照當年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佔比按10%以上計提。

此外,中國還將建立市縣留用為主、中央和省級適當統籌的資金調劑機制。中央財政繼續按現行規定統籌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20%、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30%,向糧食主產區、中西部地區傾斜。並且,中國政府還將建立全國統一的土地出讓收支信息平台,嚴肅查處擅自減免、截留、擠佔、挪用應繳國庫土地出讓收入以及虛增土地出讓成本、違規使用農業農村投入資金等行為。

繼中國農村新型股份制改革啟動以來,中國農村的改革終於又有了實質性動作。有了資金的支持和保障,中國農村,無論是土地改革還是產業發展都將再也不是「無根之木」和「泛泛空談」。就像中國城鎮化發展得益於土地收益一樣,中國農村經濟也即將得到快速發展,中國經濟的根本性變革為時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