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因電子交易系統存缺失違監管規定 遭證監會罰210萬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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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信證券因電子交易系統存有缺失而違反監管規定,遭證監會作出譴責,並罰款210萬元。

證監會發現,瑞信證券在2019年2月28日上午9時39分至9時47分期間向市場發送了16,935項錯誤的莊家報價,導致以偏離當時市價的價格執行了8,042項股票期權買賣。

該事故源於作為股票期權莊家的瑞信證券,在產生莊家報價時所使用的符號配對程式出現邏輯錯誤所致。

證監會認為,瑞信證券當時設有的內部監控措施及定期測試未能防止或迅速地偵測出有關事故,以及有關缺失違反《操守準則》下的電子交易規定。

證監會在決定上述制裁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瑞信證券在該事故發生後迅速採取補救行動,及與證監會合作解決其關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