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實名制|證監會就投資者識別制度展開三個月諮詢

撰文:許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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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宣布,今天(4日)就有關為本港證券市場引入投資者識別制度的建議,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

證監會指,根據建議的投資者識別制度,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必須向數據資料庫提交客戶的名稱及身分證明文件的資料,認為做法有助證監會識別發出證券交易指令的投資者的身分。

證監會表示,市場參與者及其他相關人士於明年3月4日或之前提交意見。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有效和及時的市場監察,是維護香港證券市場廉潔穩健的關鍵所在。建議的投資者識別措施將令當局的市場監察更加穩固,並能提高投資者的信心,這對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至關重要。

建議的規定將在交易層面上,適用於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或買賣的證券的自動對盤交易指令,以及須向聯交所匯報的非自動對盤證券交易。證監會亦建議為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及房地產投資信託的場外證券交易,另外引入一個證券交易匯報制度。

制度最快2022年首季落實

證監會表示,鑑於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對市場來說將是新的措施,重要的是讓受規管中介人有足夠的準備時間落實該制度,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預期最早將於2022年首季落實。

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是該制度的重要補充措施,但並不需要同步引入。證監會預期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最早將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落實之後大約六個月(即約 2022年第三季)推出。雖然這將令公司須在相對較短的期間內更新其系統兩次,但認為,盡早引入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