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通過印花稅法草案 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

撰文: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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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簡稱印花稅法草案),並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意味着印花稅立法再進一步。

據《第一財經》報道,在備受市場關注的證券交易印花稅方面,上述會議明確,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證券交易的稅率維持不變;現行印花稅稅收優惠政策整體不變。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印花稅將由國務院暫行條例上升到法律。印花稅收入中的六成來自證券交易印花稅,主要是對股票交易徵稅。隨着印花稅立法,證券交易印花稅也被納入法律規範,這意味着中國以後不會開徵證券交易稅,而是以證券交易印花稅來代替。

「印花稅立法維持了現行證券交易印花稅千分之一的稅率不變,以及相關優惠政策不變,但是徵稅範圍有所擴大。」施正文說。

1月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簡稱印花稅法草案),並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新華社﹚

施正文表示,印花稅立法基本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不變,不過根據情況發展變化和稅收徵管實際,對部分稅目、稅率和納稅方式等作相應調整,整體來看朝着減負和規範方向來調整。

上述會議稱,適當簡併稅目,降低部分稅率,減輕企業稅負,並突出使稅收徵管更加科學規範,減少自由裁量權,堵塞任意性漏洞。草案規定買賣、技術等合同和證券交易的稅率維持不變,降低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貨物運輸合同和營業賬簿的稅率,取消許可證照等的印花稅稅目,同時明確現行印花稅稅收優惠政策總體不變。

施正文分析,現行印花稅暫行條例為1988年制定,一些稅目不適應當前實際情況,而且稅目稅率過多容易導致自由裁量權過大,給企業逃避稅空間。為了讓稅制更加規範,徵管更加科學,因此簡併稅目,並通過降低部分稅率來減輕企業負擔。

他又指,由於印花稅收入規模相對較小,而且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立法難度相對較小,預計2021年有望獲得全國人大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