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澄清:非要求銀行提交員工名單 僅要部門名稱及員工數目

撰文:劉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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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昨日金管局向銀行發出通函,要求銀行在兩周內確認並擬定一份預定接受接種的指定員工名單,名單應包括但不限於涉及分行運作、財富管理和商業銀行等,需與客戶經常面見的職員,以及負責關鍵IT、數據中心、資金和結算的人員操作。至於尚未接種或基於健康理由而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員工,定期進行新冠病毒測試,是必要的風險管理措施。

《香港01》就該事件向金管局查詢及了解,該局澄清信中清楚表明,只要求銀行提交相關部門或職能的名稱和所屬員工數目,並沒有、也不會要求銀行提交相關員工名單。

此圖是金管局昨日(1日)發出余偉文的文章內容,指要求銀行在發出通告當天起計,兩周內提供擬定一份預定接受接種的指定員工名單。(文件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