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總部喺邊? 開曼群島指幣安未獲准經營

撰文:梁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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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CIMA)7月1日發表聲明稱,幣安(Binance)尚未在開曼群島獲得註冊、許可或受監管。

CIMA表示,「目前正在調查幣安、幣安集團、幣安控股有限公司或與該集團公司有關聯的任何其他公司是否在開曼群島開展或在開曼群島境內開展任何可能屬於管理局監管範圍的活動。」

CIMA補充指:「任何根據 2020 年開曼群島公司法註冊成立,或以其他方式在開曼群島成立或註冊的公司,在開曼群島境內或從境內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託管服務作為業務或在業務過程中必須(i) 根據《2020 年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法》(VASPA)註冊或獲得許可,或 (ii) 已根據 VASPA 獲得管理局授予豁免的現有受監管實體。」

Binance在不同地方均設有子公司,而早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表示將再次審查Binance Asia Services Pte的牌照申請,公司回應指他們是獨立於母公司Binance Holdings Ltd的法律實體,所有的產品交易以及服務亦不會透過母公司,可見其公司結構仍然不透明。

《路透》7月1日報導稱,Binance 發言人拒絕就事件發表評論,稱其「去中心化」並「與世界各地的許多受監管實體合作。」

Binance補充:「但是,我們確實有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實體從事法律允許的活動,並且與經營加密貨幣交易活動無關。我們將與監管機構合作解決他們可能遇到的任何問題。」

而根據開曼群島的商業登記記錄,幣安控股有限公司是在當地註冊成立的商業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