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創優品就沽空報告作回應 稱授權費收入有增加

撰文:張偉倫
出版:更新:

名創優品(9896)日前遭到沽空機構殺人鯨資本發表報告狙擊,公司今日深夜就該報告中的指控進行反駁。

公司指出在內地主要業務模式是透過合夥人模式,當一名合夥人加入公司門店網絡時,該名合夥人自行承擔相關資本開支及運營費用。公司僅以門店管理及諮詢服務的形式,向該名合夥人提供運營指導,而所有合夥人均獨立於公司。

公司又指出,若干名創合夥人曾要求公司在一些行政工作上,向其提供協助,合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公司註冊,有時在提供所要求的協助時,部份員工可能發現有必要或適宜從而自發向當地主管部門,提供他們的姓名及聯繫信息,有關信息進而成為名創合夥人擁有及經營的一些門店註冊備案的一部份。

公司又指出,報告內指出「620多家」門店由「名創優品行政人員或主席有關連的人士註冊」的指控失實,又指出員工按上述方式提供其姓名所涉門店數僅佔總門店的極小部份。

公司又指出,從合夥人收取的授權費收入在2019年6月底至2021年底期間有增加。在2019年6月底止財政年度收取的授權費收入為1,360萬元(人民幣‧下同),在2020年6月底止財政年度則收取授權費收入為5,850萬元,在2021年6月底止財政年度,收取授權費收入為5,400萬元。

公司亦就有關報告中,指控主席葉國富通過一系列房地產交易,挪用上市集資取得的資金屬亳無依據。於2020年12月公司及葉國富就在內地購買一幅地建辦公樓成立合資公司。葉國富與公司分別持有該合資公司80%及20%。在2021年10月,公司以6.95億元向葉國富購入其所持有的80%合資公司股權。

在沽空報告中,指控葉國富從未向合資公司注入任何現金,不過公司指出報告並不正確,又指出葉國富合共向合資公司注資合共7.42億元。公司收購有關合資公司80%股權時,已委聘一名獨立第三方估值師進行估值,加上葉國富於合資公司其他權益,其本人持有的合資公司總權益估計超過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