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提防海外銀行存款騙局 離岸存款不受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撰文:顧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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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加息環境加上移民潮,令港人開設海外銀行戶口需求增加。香港金融管理局副總裁阮國恒發文提醒市民,近日有騙徒自稱財務「顧問」,聲稱可以代市民開設海外銀行戶口,儘管市民對某些海外銀行聞所未聞,有人誤信以為相關銀行實力雄厚,部分更以高息吸納存款,但在嚐過高息的甜頭後不久,存戶便不再收到任何利息,其後連本金也不能提取,血汗錢就這樣化為烏有。

阮國恒指出,在《銀行業條例》下,境外銀行獲批開設本地代表辦事處,其主要職責亦只限於與香港客戶之間的聯繫工作,而不可以從事任何銀行和接受存款業務。另外,如透過任何第三方開設銀行戶口或作出存款,市民必須提高警覺,並清楚了解當中所涉及的風險,特別是離岸存款並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市民可向相關地區的監管機構查詢,了解海外存款的權益。

阮國恒表示,騙徒的手法層出不窮,但無論如何改頭換面,特點都是利用市民貪方便和求取高收益的心理而佈局,建議市民在開立銀行戶口前,應先核實任何聲稱為銀行或本地代表辦事處的機構的認可狀況,慎防墜入騙徒陷阱。對於一些聲稱極高利率的存款計劃,更須嚴加提防。如懷疑受騙,應從速報警處理。

根據《銀行業條例》,只有獲金管局發出經營牌照的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可以在香港經營銀行或接受存款業務。任何人或機構在未經金管局批准下,不能隨便自稱為「銀行」或接受公眾人士存款。現時香港有超過180間認可機構,這些認可機構都通過嚴謹的發牌制度並受相關法例及金管局監管。

阮國恒指出,在《銀行業條例》下,境外銀行在香港設立本地代表辦事處亦須遵守嚴格規定,包括該銀行在註冊地獲發牌和接受嚴格監管,以及設立本地代表辦事處須獲得金管局的批准等。市民要小心一些所謂「顧問」或中介聲稱自己代表海外銀行在香港進行銀行和接受存款業務,其實可能是騙徒進行未獲得批准的非法活動。

而事實上,海外銀行因為須要遵守各個所在地方有關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和逃稅等法規,會有不同的開戶要求。除了親身前往當地辦理開設海外銀行戶口的手續外,也有市民透過海外銀行在香港的分行辦理開設海外銀行戶口的手續,或授權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或會計師等公證人)安排辦理相關手續。

市民如果對任何聲稱為銀行或邀請香港公眾人士存款的機構有所懷疑,應查證其真偽,如有需要,可向有關銀行及監管機構核實,例如查閱金管局網站上的認可機構及本地代表辦事處名單(https://vpr.hkma.gov.hk/chi/regulatory-resources/registers/register-of-ais-and-lros/)。再有懷疑,可致電金管局公眾查詢熱線(2878 822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