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芝同意美國西屋電氣 按11章申請破產保護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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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芝同意美國西屋電氣申請破產保護。﹙路透社﹚

日本東芝董事會已經同意,旗下美國核電業務西屋電氣,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

《日本經濟新聞》報道,西屋申請破產保護,將會限制東之的虧損規模。日本《共同社》證實上述報道。

可中斷及重新協商建設合同

根據第11章申請破產,將允許西屋電氣重新協商或者中斷各項建設合同,這做法可以令美國南部在建核電廠無法如期完工,而當地納稅人已經在每月電費之中分攤了部份成本。

美國政府已經授予83億美元(約647.4億港元)貸款擔保,支持在喬治亞洲建設公用事業。而西屋電氣在印度、英國及中國亦有核電項目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