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旗下安樂工程公司承認違競爭法 遭罰款1.5億 隨即發盈警

撰文:翟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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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創立及擔任主席的安樂工程(1977)發公告,指旗下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承認違反競爭法,向香港政府支付罰款合共1.5億元。

安樂工程和信興集團涉嫌在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案件,競爭事務委員會表示,安樂工程子公司安樂機電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

安樂工程在公告亦提到,受限於協議的條款以及該公司與安樂機電設備遵守協議的所有條件,安樂工程將不會就訴訟被裁定違反《競爭條例》,且委員會同意向競爭事務審裁處提出申請,暫停對公司的訴訟,直至其已結束其對訴訟中其他各方的法律程序。

另外,於訴訟及第二輪訴訟結束時向審裁處申請,終止其於訴訟中針對安樂工程的案件;以及向審裁處建議,由審裁處頒令安樂機電設備就其構成訴訟及第二輪訴訟之標的事項,向香港政府支付罰款合共1.5億元。

上述申請及建議金額將受限於審裁處的命令。協議部分主要條款包括安樂機電設備承認責任,及關鍵條件包括安樂工程及安樂機電設備,根據協議條款持續與委員會合作。

董事會稱,當其決議執行協議,已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集團就可能漫長的審裁處程序可能需要的時間、內部資源及成本。董事會認為,安樂工程及安樂機電設備訂立協議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撥備大增1.5倍 發盈警料全年少賺逾六成

同時,安樂工程發盈利警告,指在中期業績已就潛在訴訟責任作出撥備,金額為6,000萬元。鑑於協議及第二輪訴訟,集團現將訴訟責任撥備,由6,000萬元增至總額1.5億元。

另外,截至今年9月底止九個月,集團及其聯營公司的業務表現轉差,原因是COVID-19疫情的影響、供應鏈中斷、材料成本增加及有關政府部門於2022年停止補貼援助。董事會估計,本年度純利按年減少約60%至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