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公布境外債務重組方案 提兩選擇予債權人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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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恒大(3333)公布境外債務重組方案,最終與現有美元票據持有人特別小組成員就擬議重組的核心條款達成具約束力的協議,擬議重組預計將通過在開曼群島、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或其他適用的司法管轄區的協議安排或其他程序進行 。
據恒大協議安排內容,債權人都有權就其待分配的可獲償金額處理方式作出兩種選擇。在方案一,協議安排債權人按其可獲償金額「1比1」的轉換比率,獲得將由恒大新發行的票據,新票據期限為10 – 12年,將隨著時間的推移償還。
在方案二下,協議債權人將其可獲償金額轉換為期限為5至9年由恒大發行的新票據,或由5筆與恒大物業(6666)、恒大新能源汽車(0708)或恒大上市股票掛鈎的股權掛鈎票據構成之組合,掛鈎方式包括由其擔保或可強制轉換對應股票等,又或兩者的組合。
恒大表示,今次擬議重組遵循國際重組規則和實踐,既依法公平保障了各類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包括安排境外資產作為境外債務的補充增信;又給予債權人充分靈活性可在不同方案中進行選擇,兼顧不同類型債權人的具體情況和訴求偏好。重組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境外債務償還壓力,為公司恢復經營解決境內問題提供條件。公司將盡最大努力恢復資金、業務的良性循環,修復資本結構,實現平穩營運。
正在停牌的恒大又稱,將努力在實際情況下盡快滿足復牌條件。惟截至公告發布日,沒有任何一項復牌條件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