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與原貸款人簽定期貸款融資協議 涉約66億元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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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園(2007)公布,該公司與多家財務機構(作為原貸款人)及中國銀行(香港)(作為融資代理)訂立融資協議。

據此,原貸款人已同意向公司提供以港元及美元計值金額分別約35.83億港元及約3.89億美元﹙30.3億港元﹚的雙幣定期貸款融資(附帶金額為1120萬美元的貸款人增額權),自融資協議日期起計為期30個月。

根據融資協議獲得的該等貸款,將由公司悉數用於日期為2019年7月23日的融資協議獲得的港元及美元雙幣定期貸款融資進行再融資;以及其後用於償付公司就償還2019年融資以其自有資源撥付的部分或全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