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創境外債務重組獲高院批准 即日生效

撰文:劉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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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創中國 (1918)百億美元境外債務重組計劃,今(5日)獲高院批准成為首家掃除此類債務重組最後關鍵障礙的主要內房企業。

融創收市後發公告指,境外債務重組計劃獲高等法院批准後,批准令即日送呈公司註冊處進行登記。融創全日收報2.19元,升6.3%,成交額為9,810萬元。

融創中國境外債務重組計劃,須達成4項條件方可生效,包括1)佔親身(包括法團授權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計劃會議,並於會上投票的計劃債權人的投票計劃債權總額至少75%的親身(包括法團授權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計劃會議,並於會上投票的過半數計劃債權人批准計劃;2)高等法院批准計劃;3)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批准令的經蓋章副本;4)相關訂約方正式執行承諾契據。

融創宣布,所有條件已達成,境外債務重組計劃生效日期為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