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據報要求地方政府 停止被認為有問題PPP項目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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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報道內地已要求地方政府停止被認為有問題的公私合作項目,取消有關項目的10%預算支出補貼,並由中央政府實施審查,努力遏制市政債務風險。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出,上月在地方政府﹑政策性銀行及國有銀行之間傳閱的一份政府文件中提到有關指導方針。

自2014年政府及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出以來,國務院首次發布改革該模式的詳細指導方針。PPP模式是將私人資金引入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以增加資本投資,同時減輕負債累累的地方政府負擔。

消息人士指出為抑制債務進一步積累,中央政府將取消允許地方政府將年度公共預期支出的10%,用於PPP項目的規定。10%的支出門檻目前由政府當局對每個PPP項目的審查取代。

消息亦指出國務院亦要求地方政府停止國家審計署在今年較早時,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項目,並解決已發現的問題。被認定為有問題的項目存在諸多違規行為,包括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冒充私人合作夥伴,導致債務過度積累。除上述措施外,所有在今年2月時尚未完成招標程序﹑尋找合作夥伴的PPP項目均須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