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創提高強制可轉換債券首次轉換上限至100%

撰文:張偉倫
出版:更新:

融創(1918)公布提高強制可換股債券第一次轉換上限。據第一次轉換遞交轉換通知的強制可轉換債券本金總額尚未超過強制可轉換債券初始發行金額的25%。

公司決定行使酌情權,接受根據第一次轉換遞交妥為填寫的轉換通知的強制可轉換債券悉數進行轉換,即將第一次轉換的轉換上限提高至強制可轉換債券初始發行金額的100%。

該公司指於第一次轉換中完成較高比例的強制可轉換債券轉換,將有利於盡早落實資本結構的優化。至於已有效提交的轉換通知仍將有效,且不可撤銷。

融創指第一次轉換中完成較高比例的強制可轉換債券轉換,將有利於盡早落實資本結構的優化。﹙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