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奪命火│單位圖則曝光 測量師: 涉事露台圍封曾作改動

撰文:梁祖饒 陳晶琦 周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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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樓齡達69年的唐樓昨晚(15日)發生奪命大火釀成7死11傷。《香港01》翻查涉事位於廣東道562號起火單位的商住大廈圖則,該個單位實用面積500餘呎,設有客廳、廚房及露台,但沒有睡房間隔。
該個起火單位整個露台圍封,並設有窗戶。但根據圖則,露台本應設有約三呎高圍欄,而非圍封。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何鉅業認同,露台疑曾作出改動,但未知是否涉違法。但他指該唐樓屬1960年代之前建成,舊式樓宇未能承載水箱的負荷,未設消防喉,故樓宇消防標準較低,存在較大消防隱患。

起火單位的商住大廈圖則,於1951年3月獲發入伙紙,客廳及露台佔了約300多呎的空間,餘下的約百呎位置則是廚房、廁所及浴室,三個位置非常接近。

油麻地廣東道562號唐樓1樓昨晚約八時多發生火警,消防接報後約11分鐘便已撲熄,惟大量慶生日的聚會人士被困在廚房位置,嚴重受傷送院,不幸地仍釀成7死11傷。

《香港01》翻查涉事位於廣東道562號起火單位的商住大廈圖則,於1951年3月獲發入伙紙,客廳及露台佔了約350呎的空間,餘下的約百多呎位置則是廚房、廁所及浴室,三個位置非常接近。故有被困人士為了逃生,跑到廁所從窗戶跳出。

▼昨晚油麻地廣東道唐樓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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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則上顯示該單位露台並非圍封

另外,有傷者曾指該單位起火疑是單位門口外的燃燒蠟燭火舌燃著隔音板所致,而該門口位置非常貼近露台位置,消防救火的位置便正正是向着該單位露台灑水撲火。從外觀察,該單位露台是密封露台,並設有窗戶。但是,圖則上顯示該單位露台並非圍封,而是應設有約三呎高的圍欄,露台設計明顯曾作出改動。

圖則上顯示該起火單位露台並非圍封,而是應設有約三呎高的圍欄,露台設計明顯曾作出改動。

何鉅業:舊式唐樓消防設備未能貼近現今標準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何鉅業檢視相關圖則後,確認涉事單位的露台圍封,但是否涉違法,則視乎單位有否達致《建築物(規劃)規例》列明的採光及通風標準,以及對結構物的荷載影響程度。何鉅業續指,從相片可見,現時單位露台上方有加建屋頂,「係有問題嘅僭建」,惟要進一步確認是以混凝土建造,抑或是簷篷材料建造。倘是混凝土建造,可列為結構改動。

對於圍封露台會否阻礙逃生,何鉅業指,相片可見露台窗戶仍能打開,消防員救援期間亦可打破窗戶,故未見有太大影響。

但翻查資料該幢唐樓1951年入伙,樓齡69年。何鉅業則稱,1950年代以前的樓宇防火標準較低,樓宇消防設備因結構及負荷等問題未能貼近現今標準。他舉例指,此類型的舊式樓宇未設消防喉,樓梯間亦不需設窗戶,故通風設備較簡陋,有較大的消防系統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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