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聲】假結婚集團30萬利誘記者 「20至60歲港女都要」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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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搗破一個活躍中港兩地超過2年的假結婚集團,拘捕55男73女,當中87人為香港居民。假結婚集團猖獗,早前亦有大量短訊流傳,聲稱「絕非色情、絕非財務、不犯法」,可於著名律師樓做「賺取禮金服務」,誘使港人參與假結婚勾當。
《香港01》記者早前佯裝有意加入,與假結婚集團成員接洽,對方詳細講述假結婚過程,明言24歲港女可獲25至30萬報酬,更可提早預支最多5萬元。

記者早前收到以「『婚』先收錢後登記」短訊,列明與香港著名律師樓合辦,參與者可即日收17萬元現金,「全行最高價」,並邀請年滿20歲人士加入。記者依短訊聯絡方式,找到自稱「李小姐」的假結婚集團成員。對方一接電話,即如背誦對白般唸道:「我們不是假結婚,不是犯法,無法律責任的,我們是以婚介形式做,去大陸做內部文件,只要有身份證、回鄉卡和住址證明就可以⋯⋯」

須返內地辦結婚

記者追問之下,發現對方口中指與「著名律師樓合作做文件」,其實是委託事務律師,替參加的港人辦未婚證明委託書,「喺香港律師樓做未婚證明後,約兩三日後到大陸,即日來回。有專人帶你去,一整班人去,做婚介,之後賺錢。」

對方多次以「做內部文件」、「做婚介」形容「工作性質」,多番追問下終表明「做婚介即是喺大陸,幫人以婚介形式(申請)來香港。」換言之,其實是與內地人簽署文件假結婚,從而令特區政府向內地人批出入境簽注及單程證。期間「李小姐」繼續力銷:「即日來回,很快的,做完文件香港不會有記錄,查不到的。」

記者佯裝為24歲單身女子,對方即開價25至20萬元,更明言香港女子「20歲到60歲都要」,若有女性朋友希望加入,歡迎記者介紹,更可於領取未婚證明委託書後,即時預支2萬至5萬元;對於記者問及介紹港男,對方明顯不感興趣,只稱35歲以上「也可以」。

「離婚」日期視乎價錢

記者追問簽署文件「假結婚」後,「婚姻關係」須維持多久,對方始稱「要視乎客人要求」:「有些4個月,有些一年,價錢會不同。」「李小姐」又稱,農曆新年前後查詢及參與的人甚多,催促記者盡早決定,更稱可加碼讓記者預支更多金錢。

調查及拘捕行動中,入境處人員起出多份婚姻證明書。(鄭秋玲攝)

騙徒與記者對話內容

騙徒:喺香港律師樓做「未婚證明」後,約兩三日後到大陸,即日來回。有專人帶你去,一整班人去,做婚介,之後賺錢。

記者:要上大陸?做「婚介」即是什麼?

騙徒:做「婚介」即是係大陸,幫人以婚介形式(申請)來香港。

騙徒:如果你是24歲未婚,預計可收到大約25至30萬元。

騙徒:(集團)暫時要女仔,20歲到60歲都要。男仔要35歲以上先要。

騙徒:收錢全部都是港幣現金。(集團)付錢之後你先簽名,會保障你。

騙徒:係大陸簽結婚的文件。

記者:是否即是假結婚?

騙徒:不是! 因為(在內地結婚)香港人無紀錄。這個是內部做文件,(香港方面)無紀錄。

記者:咁需要做什麼?

騙徒:資格要有身份證明、回鄉卡、住址證明、及未婚才做到。

入境處瓦解一個中港假結婚集團。(鄭秋玲攝)

入境處強調,締結假婚姻以欺騙特區政府向內地女子批出入境簽注及單程證,屬嚴重罪行,特區亦有權取消經從非法行為而取得香港居民身份,並把當事人遣返內地。入境處又表示,即使男女雙方在結婚前已簽署離婚後財產不會被分配的協議,但相關協議未必有足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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