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 2024|考評局校本評核AI使用指引 引用須註明出處否視作抄襲

撰文:翁曼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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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早前更新「校本評核簡介小冊子」,新增學生使用人工智能(AI)的注意事項,指出學生不能直接將AI工具成生的全部或部份內容直接當作自己作品提交,若在完成校本評核習作過程中曾使用AI工具,或引用相關內容,須按指引與其他參考資料一樣列明出處,否則將被視為抄襲會被重罰。考評局又建議,教師可透過適當的監察,防止學生抄襲,考評局審核員會根據個人經驗及借助防抄襲軟件等偵測考生抄襲行為。

考評局早前更新「校本評核簡介小冊子」,新增學生使用人工智能(AI)的注意事項,指出學生若在完成校本評核習作過程中曾使用AI工具,須與其他參考資料一樣列明出處,否則會被視為抄襲。(資料圖片)

考評局於文件指出,AI不能代替真正的學習體驗,過分依賴或不當使用AI工具,會減少學生親身體驗學習的機會。考評局又指,AI工具所提供的資訊來自互聯網,用家無法得知資訊來源,而且資訊有可能是錯誤或有偏頗,亦有可能於未得原作者同意下引用其作品,甚或虛構引文及參考書目。

小冊子亦列明學生若在完成校本評核期間曾使用AI工具,需列明所使用的人工智能工具、使用過程撮要(如所輸入的指令)以及輸出撮要。同時要求學生儲存輸出撮要,供老師需要時查核。

考評局強調,學生不可把以AI軟件生成的作品,無論是部分或全部,當作自己的作品向教師遞交,並須在作品末尾列明所使用的AI工具、使用過程撮要及輸出撮要,否則會視為抄襲行為,一經證實,學生會被重罰。考評局又提到,教師可透過適當的監察,而教師或考評局審核員則能根據個人經驗,或借助互聯網的搜尋引擎及防抄襲軟件,發現抄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