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浸大學生會逾130萬元公款 重案組拘兩臨委學生及1校外男子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爆出串謀行騙案,2名學生及1名校外男子被捕,包括兩名臨時行政委員會現任成員,分別為23歲女主席及20歲財務委員,以及被捕主席的27歲同居男友。據了解,同居男友有黑社會勝和背景,疑為主使人,報稱職業麻雀館職員。
消息指,他們涉嫌在去年12月31日至本年7月25日期間,從學生會基金轉賬超過130萬元至3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浸大學生會評議會核數時發現可疑的高額開支,有人在對質下承認曾提交假發票,並將款項經轉數快(FPS)存入3人戶口。評議會報警處理,案件列作串謀行騙,交由重案組調查。
警方回覆《香港01》指,8月19日接獲九龍城窩打老道一院校學生組織的代表報案,指有人挪用學生會所屬的3個銀行戶口約130萬元作私人用途。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警員經深入調查後,8月22日至23日共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0至27歲,涉嫌「串謀行騙」。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香港浸會大學指,知悉浸大學生會早前就事件向警方求助。由於事件已進入執法程序,校方不宜評論。如有需要,校方會盡力配合執法部門的調查工作,並會向相關學生提供輔導。
此非浸大學生會首次發生成員挪用資金事件,浸大學生會前財政委員姚希縉涉訛稱舉辦活動,騙取學生會 80 萬元,並存入其投資戶口。他早前承認2項盜竊罪,於6月17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處監禁25個月。
浸大學生會經歷「斷莊」3年,去年幹事會內閣「滄溟」勝選,惟校方指其競選政綱等「不符合社會的標準和價值觀」,對成員作紀律處理,禁止部分成員參與校政及學生組織,內閣總辭從缺至今。
為維持學生會日常運作,學生根據會章委任臨時行政委員會,去年成立時成員共有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