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若蓮長子墮樓亡.來稿】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在別人傷口上撒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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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丘歌

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東野圭吾的《信》嗎?哥哥因為生活艱難,為了供弟弟讀大學,一時起了貪念,為錢殺人。弟弟確實沒罪,卻背負起「殺人犯家屬」的罪名,這是社會強加於他身上的罪名。

這次事件的背景,與《信》的確很不同。但相同的是,社會上的人,都沒有因為弟弟孤苦無依的情況而同情他,人們不只忘記了他只是一個學生,還貼上標籤孤立他。同樣的,我們也沒有單純以一個母親的身份去看待蔡副局長喪子一事,社會上某些人,更是越過了道德的底線。正常人對於他人的死亡,即便不抱同情之心,也不會落井下石。試問你隔壁鄰居某天死了,你會感到痛快嗎?除非他狠狠得罪你了。但前提是,蔡局長的兒子沒得罪你。

「禍不及妻兒」,在古代的皇帝看來,是多麼無力的一句話。但時至今日,許多人竟還不明白這個道理,更不懂尊重亡者,亦不會存一些善念。難道有表達個人看法的權利就能有恃無恐?難道仰仗著「言論自由」就能視道德人倫如無物?難道生命逝去的悲傷也止息不了我們所謂的怒火?貼上侮辱性字句的人士,無疑在加鹽加醋,表示失去大兒子,就是蔡副局長身為「紅底」的「報應」?其實,他們都搞不清楚,擁有任何人權前,你必先是個人,才可以享有屬於人的權利。

貼上侮辱性字句的人士,無疑在加鹽加醋,表示失去大兒子,就是蔡副局長身為「紅底」的「報應」?(資料圖片)

我年紀雖輕,卻也知道什麼叫「巧言亂德」。即便他人攻擊你的人格,貶低你做事的方式,甚至將你的尊嚴踩在腳底,你也該忍,這是孔子所說的。但當別人挑戰你道德底線的時候,就不該一忍再忍。把這次事件形容為「活該」、「報應」、「抵你有今日」的人,實屬不該!

但有十多間中學表示不會錄用教大這幾屆畢業生,或是退回他們的實習機會,甚至聲稱永不錄用教大畢業生,也是不理性。一是事情真相還未確定,這麼做難免有殃及池魚之嫌。二是小數人的失德便影響整所學校,亦對其他學生有失公平。意氣用事,並非校長該為。你也許會說「殺雞儆猴」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可是扼殺無辜學生的學習和工作機會,能真正讓歪掉的火車重回正軌嗎?我們能肯定他們不會奮力一搏,橫衝直撞,直至完全失控嗎?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這是我小學的校訓。十多歲人也讀了十多年書了,學到的知識不應只寫在紙上或發佈網路。大學生們,社會上的你們做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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