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係要你被改名 走「國立」吖唔該
唔怕生壞命,最怕被改名。話說早前在荃灣大會堂公演、「糊塗戲班」製作的話劇《惡童日記第三部曲之第三謊言》,執行監製羅淑燕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畢業,打算在場刊的自我簡介提下母校個名,諗住係人之常情啦,點知都被康文署睇上,「建議」刪去「國立」二字,連改用英文「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Arts」都唔得,頂多准佢用「北藝大」這簡稱。
事件隨即被兩地文藝界人士狠批。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校長楊其文更直斥康文署極度粗暴、不文明,甚至「跟北韓沒兩樣」。
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畢業的當事人羅淑燕最後接受該署的「善意要求」,唔提就唔提,不過呢,就決定成篇自我簡介,淨係寫呢句:「喺一個冇自由嘅國家生活,冇創作自由,冇言論自由,咁就足夠?」
然後,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畢業生羅淑燕於簡介旁附上證書照片一張,上面清楚寫住8個字:「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有一種藝術人叫做型。
型完,到尋根問底時間了。唔俾「國立」見光,是否政府/康文署一貫做法呢?
唔係囉。翻查資料,回歸後不少政府刊物提及部分台灣大學名稱時,都有用「國立」二字,例如中央政策組委辦的報告啦,仲有舊年教育局的《童書學與教資源套》等等。
最重要的是,連康文署自己,在 2005 年香港藝術館《通訊》小冊子中,介紹工作坊導師鄭明時,也大大隻字寫着「畢業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咁幾時開始,「去國立」變最新措施?
延伸行動
建議康文署再下一城,直接向光華新聞文化中心提出,凡台灣人叫「國立」的都要改名,陳國立李國立張國立黃國立何國立等等等等,唔改名,唔俾來香港睇話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