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美國都要DQ國會議員?共和黨麻煩了
近期美國最重要的政治新聞不是特朗普訪亞,而是阿拉巴馬州的參議員補選。本來以這個南部州份的政治結構來說,共和黨候選人必勝無疑。但是這次代表共和黨參選的穆爾(Roy Moore)被指曾經結交和性侵犯多名未成年少女,有受害人聲淚俱下挺身作證,並拿出她在中學時便已結識穆爾的證據,使選戰頓時成為全國新聞。美國國會參議院近日就傳出議論,到底能否接受一名疑似戀童癖成為國會議員。
穆爾本身就是一個非常人物。他曾任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一上任便決定要把《聖經》十誡放在法院。此舉被聯邦法院裁定違反美國憲法中政府不應支持特定宗教的規定,但他在裁決後仍拒絕服從,結果被阿拉巴馬州司法機構革職。奇怪的是他被革職隨即捲土重來,通過事件引發的民間支持而又再當選首席法官(美國不少州份的法官是民選產生的)。自此之後,他就成為當地的政壇怪人。
這次他要競選國會參議員,全國共和黨本來已經相當頭痛,戀童癖的指控成為了最後一根稻草,黨友紛紛和穆爾劃清界線。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就表明他相信指控者的說法,要求穆爾退出。問題是只要穆爾堅拒不從的話,全國共和黨的選擇實在不多。
首先,法例規定退選要在選舉前76天提出,但這次補選將會在12月12日進行,尚有不足一個月的時間。理論上共和黨可以在這時候推舉另一人選,以自填競選人(Write-in Candidate)的方式參選,卻很可能只會分散票源讓民主黨的候選人當選。要坐視不理嗎?那麼說不定穆爾真的會成功當選。別以為因為他違反了保守主義捍衛者和在福音派教徒面前的形象,就會得不到支持。選民把個人品德與政綱分得很開(也可以說是很虛偽),只要候選人當選後推動保守的社會政策,他自己的私德可以不理。畢竟,這年頭,連吹噓自己可以性侵女性的特朗普都當選總統了。
假如穆爾真的當選了,參議院可以不讓他就任嗎?按照聯邦最高法院在1969年的裁決,國會只可以按憲法規定的最低標準,即年齡和國籍決定的資格。勝選人只要拿到代表州份的證明文件,國會就要讓對方進場宣誓。
另一個可能性,是由穆爾就任的一天開始,便立項調查其行為失當,經三分之二參議員同意便可以將之驅逐。不過,穆爾的性侵指控發生在40年前,和他擔當參議員的職務無關。阿拉巴馬州的選民也是在充份理解這些指控的背景下投票支持他的,國會應否推翻人民的意志也是一大問題。
參議員被遞奪資格的案例不多,歷史上只有15人,而當中14人是百多年前美國內戰時因為支持南方州份而被驅逐的。說起來,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七項也規定經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譴責,是可以遞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不知何時會在香港發生。
說回美國。這次穆爾不論當選還是落選,同樣會為共和黨帶來極大麻煩。現時共和黨在國會雖然有52比48的優勢,卻總有兩三個議員不聽指示,過去一年無法通過任何重大議案。現在國會正審議稅務改革,可謂挽救特朗普政績的最後一次機會,共和黨此刻是一席都不能少。
但是如果穆爾當選呢,戀童就會成為明年中期選舉的主導議題,共和黨人在可見的將來都要人人表態,民主黨將會借機會大舉攻擊。穆爾本身當然也會記得這段時間如何眾叛親離,日後也不會當一名聽話的共和黨員,肯定會帶來更多麻煩。
選民的選擇本來應該是至高無上的,在正常情況下都不應被推翻。當一個社會竟然要開始談論DQ議員,我想除了個別議員本身的問題外,也該反思社會和制度本身是否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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