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油味食水.來稿】事件揭水務署三大問題 勿忽視制度危機

撰文:投稿
出版:更新:

文:黃潤達(街工葵青區議員)

繼食水含鉛事件後,再爆出荃灣及葵青區食水異味事件,經過數天跟進調查,事件隨着更改供水配水庫及清洗水缸,居民恢復正常用水,事件就快告一段落。

但事件由本人收到居民投訴,向房屋署及水務署查證、向傳媒披露事件,到後來水務署驗水及向公眾交代的事件整個過程,實在存在三大機制問題,必須嚴肅處理,不能輕輕帶過,否則將再次出現食水危機!

葵涌邨受影響的居民(20日)早上到水車取水。(郭倩雯攝)

第一,食水問題通報機制,水務署甚麼情況下會自行通報公眾食水問題呢?水務署在食水異味事件,早在第一日晚上已收到居民投訴食水有異味,居民投訴第二日陸續增加,直至第二日晚上本人收到居民投訴,向房署及水務署查證並非個別例子,並向傳媒披露問題,水務署足足待了一整日,未有以安全第一的原則出發,呼籲市民停止或小心使用食水,直至第三日晚上水務署才向傳媒交代食水出現問題。倘若公眾未有留意食水問題,繼續飲用,帶來身體毛病,又應由何人負責呢?水務署應有一個通報機制,遇到食水安全問題有幾多宗投訴,便應向公佈事件、向公眾交代或成立應急小組。

第二,食水安全檢驗機制,鉛水事件後,水務署原有食水檢測做法備受質疑。今次食水異味事件,水務署所做的檢測,只針對改由另一個配水庫供水後的水質,如在街喉及地舖等直接供水的地點取水辦,即使事故後期在配水庫檢測的水質,並不能完全代表居民所飲用的水質的情況。為何水務署堅持不去檢驗受影響住戶水喉及大廈天台水缸檢驗水質!是否刻意去隱瞞實際對市民身體的影響?

第三,調查事故機制,是次食水有嚴重的揮發性氣味,事件一定涉及人為疏忽,而揮發性氣體融入食水於理不合,除非大量的氣體積聚,否則應不輕易出現此情況?坊間流傳工人為趕工完成,在維修物料未完成乾透已注入食水而做成。水務署實在責無旁貸去釋除市民的疑慮。調查機制不應由水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應成立由學者、民選代表及社會人士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改善相關機制以及處分出錯人士。

今次事件不是天災,而是人禍!食水安全,涉及每一個市民的健康,我們不能因事件告一段落,便忘記制度上帶來的危機,重蹈覆轍!

(本文為投稿,稿件可電郵至iwanttovoice@hk01.com;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