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甩教仔學】小學生選東京奧運吉祥物:給孩子多些責任不是壞事
東京奧運組織委員會最近為2020年東京奧運會吉祥物的挑選過程添了一點新意,就是讓全日本小學生經過與同班同學商討後、以「一班一票」形式選出。
聽下去,大家可能會以為,這一定只能是一個公關伎倆?給一件對東京、甚至日本形象影響可以那麼大的事給小孩去決定,可以嗎?
不過,想深一層,給小孩一些有一定重要性、但又未至於做得不好了會「死得人」的責任有何壞?東京奧運主辦單位又不是要小孩去決定怎樣建築奧運各場地、處理交通問題、或監管籌辦奧運會的財政。他們只是想透過小孩的參與,讓他們對東京奧運有歸屬感外、還學習怎樣去在自己生活上下判斷及負責任,這不是好事嗎?
同樣地,我們作為父母的,在與小孩相處時,又會否願意嘗試適量地相信孩子、讓他們擔起一些有意義但由未至於「死得人」的責任?在香港,我們不時聽到投訴,說我們的小孩除了上學、做功課、補習、上興趣班外,就什麼都不懂做、什麼都不懂思考、什麼都不懂判斷、什麼都不懂負責。
但老實說,在香港的大環境下,小孩不時已因上學、做功課、補習、上興趣班被填滿了幾乎所有時間。就算是這些東西,都幾乎是完全任由父母、制度擺佈的。小孩根本就沒有機會去自己學習做較生活化的東西、作生活化的判斷、負生活化的責任。這除了對小孩的成長不單是在技能、思維發展上不健康,其實對小孩的自信也不健康。
怎樣處理這情況?當然,大前提就是時間。如果小孩上學、做功課、補習、上興趣班都已經被弄到連睡覺都幾乎沒有時間,又哪有剩餘時間從生活中學做人?但就算是有時間,父母們又願意適量地「放手」給小孩嗎?以下一些例子是我從老婆多年來怎樣逐漸為阿仔增添日常生活學習、參考的:
父母們會否不怕有一段「搗亂期」,盡早讓幼兒自己餵自己吃東西,還是會為了方便、「乾淨」,寧願小孩到三、四歲甚至五、六歲都還要他人餵?
父母會否盡早堅持與小孩出去時,要小自己拿着放了自己出街基本所需品的袋,而不是父母或(如家中有的話,我們就沒有)全職家務助理為他拿?
父母會否然後盡早要小孩自己執上述所需品,而上學就自己執書包?
父母會否在家內要小孩做不同的家務,例如抹飯枱、用吸塵紙抹地、洗碗、洗切食物等,好讓他們對個家有擔當、有歸屬感?
父母會否要小孩在空餘時間時自己編自己的時間表,然後要就盡量按照自編時間表做事而負責?
父母會否要小孩參與一些如去街市買餸的事項,鼓勵他們了解價錢、好讓他們知道「米貴」,然後嘗試與他們討論怎樣用有限的金錢買一家三口份量的三道菜?
老婆與我(老實說,主要是老婆)的經驗就是,只要我們願意着量地逐漸放多些責任給阿仔,他會視此為對他信任的表現。這份信任令他更自信、更願意負責、更視自己為家中有貢獻的一分子。說起來,這些都是「你阿媽係女人」的東西,但香港父母會否普遍願意實踐這份「你阿媽係女人」?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