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車位.來稿】房委會是時候重新審視停車場租金調整機制

撰文:投稿
出版:更新:

文:顏汶羽

每年年尾又是公屋駕駛者最心驚膽跳的日子,每每面對車位不足,又抽籤決定未來一年有沒有月租車位的日子。同時,又要面對著房委會的加租,駕駛者實際上是迫於無奈地繳費的。

現時,公屋停車場會按車場的使用量來決定月租車租的水平,50%或以下、50至90%及90%或以上,三種級別、三種收費,這種制度對駕駛者來說是無奈的。首先,停車場的使用量基本上是房委會自行操控的,現時極大部份的公屋停車場都只能租予該屋邨的住戶,因此停車場月租車位的需求是有限度的。同時,停車位的供應,即車位數量是房委會建屋時自決的,基本上現時每次建屋也傾向建少些停車位,還加上現時有不少屋邨增建「插針樓」,也沒有增加車位數量。因此,在供應低的情況下,需求會隨著屋邨的年齡而增加(因住戶積累了財富而購車)。在這個情況下,停車場的使用量幾乎是必然上升,因此,按三級制的價格調整,停車場的加租也是幾乎必然的。

(資料圖片)

可是,從駕駛者的角度來看,停車場的使用率多與少與他是否決定租用車位是沒有關係的。他有車便有需求,沒有車便沒有需求。因此,按三級制去調整車場月租價格是沒有必要的。同時,現時車位租金的每年調整(今年的6%)已是基於現時的停車場租月市價去作參考。故此,使用量的高與低已在房委會參考現時的市價時已計算在內,故實沒有必要重複考量使用旺去調整車位租金。

另外,更令駕駛者摸不著頭腦的是計算停車場的使用量時,房委會是不理會車輛種類的,如私家車、電單車及貨車等也會一併計量的。因此,若某一類車輛種類的使用量有忽然改變,便令整體使用量有大改變,也影響了三級制的價格調整了。

筆者認為政府有極大必要重新審視房委會車位調整的機制,取消按三級制的價格調整,改為每年按市價參考調整價格。這與現行公屋租金調整價格的機制是一致的,您也不能說現時公屋輪候冊的市民較多,而要大幅調整公屋租吧!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