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評高官富商換樓】為何要貴樓換平樓?
假如今日看見馮太平屋換貴屋而默不作聲,明日執法人員可以用CASIO加500元,透過當舖交換不知名人士的勞力士,後日地政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又可以「錦田農地換西九商業地段」。 咁,香港還是香港嗎?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平價換樓案」,目前媒體的跟進角度,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
第一個重點,是評論以這種「交換樓」的「醒目仔」方式去避稅。如果將三個單位各自買賣計算,雙方可能需要多繳超過500萬印花稅;另一個重點就是指這宗地產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主要論據是雍景臺的單位價值,即使加上650萬的差價,仍然不及跑馬地成和道兩個單位的價值。
表面上馮太能夠「筍價換大屋」,又可以避稅,財務上完全是一個成功的投資,她有非常足夠的誘因去促成這宗交易。但是當以相同標準去看另一方,即商人陳婉玉,事件便十分耐人尋味。
賤賣單位 利益何在?
首先,以陳婉玉的背景,我相信沒有人會相信她因為「等錢使」以貴樓換平樓。即使她確實「等錢使」,她都應該會賣樓套現,而不是經繁複手續,收取「區區的」650萬元。其次,更沒有人相信她對一個1117呎的單位情有獨鍾,不惜將自己跑馬地的2359呎相連單位以低市值去交換。要記住一點,相連單位的價值,往往是比兩個同類的單獨單位的價值更高。
所以,假如我是陳婉玉,當有經紀建議我「貴樓換平樓」,我會問經紀:「為何我要接受不利的協議呢?你有否維護我的權益呢?」因此,馮程淑儀神奇地買到「筍盤」,難免令人質疑,對方是因為其夫的公務關係,或知道馮太高官的身份,希望和對方建立良好關係,有「界外利益」的考慮下,於是明益對方。
打通利益輸送之路
至於馮太,搵到如此一個「筍到爆」的交易,又會否「心裏有數」,恃著表面上合符規定,刻意「扮無知」,無視對方身分呢?
對香港人來說,是否默許公職人員開通此條潛在「利益輸送」之路,至關重要。 假如今日看見馮太平屋換貴屋而默不作聲,明日執法人員可以用CASIO加500元,透過當舖交換不知名人士的勞力士,後日地政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又可以「錦田農地換西九商業地段」。 咁,香港還是香港嗎?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