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換店東主被劫殺案 無業漢殺人後留14血腳印 罪成判終身監禁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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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找換店前年3月發生搶劫命案,男店東慘遭割喉,送院後傷重不治,疑犯承認搶劫罪,審訊後再被裁定謀殺罪成。案件今(23日)判刑,法官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搶劫罪則判囚6年9個月。

被告揭冠國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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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揭冠國(42歲)在內地出生,曾任印刷、裝修工等,亦曾開設物流公司,但倒閉後欠下債款。他育有一名3歲兒子,已與妻子離婚後,兒子的撫養權歸前妻。

官指被告預謀犯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犯案,他事先調查了店主的習慣才落手,並備有手套和鎅刀行劫。他闖入店舖施用武力,在傷害店主後仍留店搜掠,置店主的安危不顧,遂以9年為量刑起點,就搶劫罪判他監禁6年9個月。就謀殺罪,法官則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

被告被控於2016年3月14日在香港謀殺男子姚㨗湶。他承認搶劫罪,但否認謀殺姚,本周一(22日)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

姚被發時喉嚨被破開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被告手持鎅刀進入大埔運頭街的找換店行劫,期間在店裡與男東主姚㨗湶糾纏,閉路電視拍到他急步離開找換店的身影。其後有顧客發現異樣,報警求助,救護員入店後發現姚染血躺臥在地上,已失去知覺,頸上則有血塊,「喉嚨破開」。姚送院搶救後,同日下午不治。

警方到場調查時,案發現場血跡斑斑,沿路更留下14個染血的腳印。

姚身上有23處傷勢

根據驗屍報告,姚身上有多達23處割傷、瘀傷和擦傷,致命傷是頸部前方一道長達13厘米的橫向割傷,傷口露出喉部內腔,造成大量出血和呼吸困難。控方指,被告重覆以鎅刀割傷姚咽喉,有意圖令姚身體嚴重受傷。

被告自辯稱無意殺害姚

被告出庭自辯時,自稱因欠下30多萬元的高利貸而打劫涉案找換店,他原本只想用鎅刀恐嚇姚,但還未說出「打劫」兩個字,對方已捉住他,他在驚慌下想逃走,與姚糾纏期間錯手誤殺對方。庭上,被告稱對事件感到後悔,他沒有想過傷害姚。

案件編號:HCCC129/2017